1.)要找到合適的伴侶,首要清楚自己需要些什麼。只有清楚自己的需要後,才可以不再浪費時間及感情於那些不適合的人身上。
2.)要真正能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麼,是從多些認識不同的人中找出自己喜歡/不喜歡、接受/不接受的是什麼。
3.)草率地接受在身邊出現的人,其實是出賣自己及欺騙對方的行為。
4.)「愛」是要雙方均能接受對方才可以成為「愛」。
5.)不要接受那些「好過冇」的關係,因為若兩人在感情生活中不能「真誠」及有「愛」;只是勉強一起,日子久了,雙方均覺得失望及與真正的愛情生活大有出入,而慢慢感到「沒趣味」。
6.)要有「愛情」便要放下內心的「恐懼」。
7.)愛是一個動詞︰即不要以為找到適合伴侶後,便可以不再求取進步,或停止發掘對大家的興趣及愛。愛是一個持續的行為表現。
8.)真愛是基於雙方平等的關係。
9.)要有持久的愛便要建基於尊重大家的不同。
10.)婚姻的成功不在於找到一個適合的伴侶,而是自己成為一個理想伴侶。
11.)別人愛上您不因為「您」本身,而是因為他和您一起時,您令他覺得自己很「好」、很「特別」、很「可愛」。
12.)您童年的經驗在不自覺中做成您成長後感情生活的挫敗或傷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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